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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完了被褥,顾依依又带着他们去买了新的衣裳。

已经要入秋了,夏季的衣服显得有些单薄了。

她算了算手中的银子,还算富裕,咬牙买了小半匹真丝布用来做里衣。

古代的衣服她穿着实在难受,穿越前她可是有钱的很,还没在穿衣上受过委屈。

顾依依让沈长风去量了尺寸,给自己和他各做了两身里衣。

又给他买了三四套成衣,往日沈长风总是穿着粗布麻衣。

但她瞧得出来,沈长风并不是那种庄稼人,他就该穿书生的衣服。

果然,一换上长袍,虽是普普通通的棉质长袍,但他整个人的气质又被提了三分。

他一出来,整个店里的目光都被吸引了去。

沈长风等了许久都没等到有人回应,他拂了下衣袖,问道:

“怎么了,这衣裳看起来是不太合身吗?”

顾依依回神,暗自叫绝,啧啧,真是山沟沟里落了金凤凰。

这姿色,比起男模都毫不谦让。

“没有,合身的很,就穿着这件走吧。”

店家也反应过来了,连忙恭维。

“小娘子真是好眼光,墨蓝色的长袍可衬人了,您夫君穿上后风度翩翩,活像个状元郎嘞。”

听到状元郎三个字,沈长风手上的动作一顿。

放到以前,状元郎比起他也是逊色几分。

现如今,状元郎竟成了他高攀的比喻。

店里面的其他客人见沈长风穿着长袍好看,纷纷道:“店家,这相公身上的衣裳还有么,让我家夫君也试试!”

“我也要,我想要件黑色的,带回去给我们大郎穿!”

沈长风已一己之力带动了店内长袍的生意,店家笑的眼都没了,忙个不停。

大宝他们围着穿新衣的沈长风,更是不住的夸赞。

“爹爹真好看,像个读书人!”

“还是头一次见爹爹穿长袍呢,像是变了个人。”

沈长风没忍住笑开了,“在你们眼里,读书人就这么好?”

大宝很认真的回答:“当然啦,村长说如果村里出个秀才,他得摆三天宴席庆祝呢,宴席上得杀鸡杀猪羊,那是平日里都少见的荤腥,这不就说明读书人是很好的吗?”

顾依依点头:“是呀,大宝说得对,那大宝想不想读书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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