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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普通吸血鬼,见光必死。

只有始祖吸血鬼,行走于阳光下,仅被灼伤了皮肤。

爱德华把姆姆紧紧抱在怀里,翠湖一样的眼眸深处迸发出深深的喜悦,“安布罗斯遮遮掩掩的样子太有趣,我问了你的眷属,得知你的目的地是这个小镇。但是,没想到小明也在这里。小明,我儿子,你还记得不记得?”

安布罗斯看了姆姆一眼,翻了个白眼,“……他是这家店的店员,名字叫姆姆。不是小明。”

爱德华有个怪癖,喜欢养一些弱小又没什么能力的小魔物。

前段时间,他确实在到处找一只史莱姆。

但史莱姆只要颜色一样,看起来都差不多。

西区和北区相距这么远,他的那只小明不可能跑到北区来。

爱德华惊讶,“谁给他取了名字?”

“叽。”姆姆有气无力的叫了一声。

路遥走过去,踮起脚从爱德华手里接过姆姆,“我给他取的名字。请问您是?”

爱德华这才注意到路遥,一个普通的人族女性,他神色倏然冷淡:“爱德华,这只史莱姆的父亲。我要带他回城堡。”

姆姆紧紧抱住路遥的手臂,水润润的眼睛里凝满不舍:“叽叽。”

路遥明白了。

姆姆大概真的是爱德华的小明。

哈罗德走过来,将姆姆从路遥手臂上扒拉下去,神情气爽:“小明,快跟你爸爸回家。”

姆姆:“……叽。”

路遥按住哈罗德,低头去看姆姆,“姆姆?”

“叽叽……叽叽叽……叽叽……”姆姆扬起肉肉圆圆的小脸,慢吞吞讲出事情始末。

小史莱姆原本住在西区的铁针森岭,陪伴一只孤独寂寞的吸血鬼。

这只吸血鬼自称小史莱姆的爸爸,并给小史莱姆取名叫小明。

血族通过初拥增加眷属,只是简单的命名,并不会使小明成为爱德华的眷属。

而且史莱姆没有血液,爱德华本来也没想过让史莱姆做眷属,只是当孩子一样养在身边。

史莱姆是一种纯粹低能的魔物,一般不具有思维。

但血族始祖很喜欢小明,走到哪里都要带着,睡觉、吃饭、研究魔法,不离一步。

耳濡目染之下,小史莱姆渐渐有了思维。

不过血族始祖还没有发现这一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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